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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單位與民間團體多年來致力於宣導『器官捐贈』是延續生命、讓愛持續人間的助人的善行,但是效果似乎仍受了宗教觀念、或是傳統全屍觀念而使此善行的推廣受限。各個宗教雖然教義都不相同,但是對於生命傳續的認同是相同的,多位宗教界領袖也出面呼籲信眾響應,其中證嚴法師更曾說過:『器官捐贈是慈悲大願的顯現,可以延續個人慧命』。器官捐贈是延續生命的積極表現,可透過網路申請網路上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;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沒有年齡上的限制,但是申請者若未滿十八歲,得附上監護人同意資料才會生效;而滿十八歲未滿二十歲者,只需要監護人同意即可。目前更有新推動的政策─器官捐贈意願加註於健保IC卡,讓器官捐贈的積極生命理念、延續生命的善行能夠立即顯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