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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帖對於言論攻擊非常優的定義
 
分類:生活情報

2008/8/18 上午 06:03:4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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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帖對於言論攻擊非常優的定義

喔,你進過小黑屋沒有?(從辯證角度看人身攻擊和地圖兵器)



其一、黑房之意
小黑屋有眾多代用詞:禁言、水桶、封號,各種各樣的稱呼,全部等同被關進小黑屋的意思,謂之不見天日是也。

在論壇中比較常見被關小黑屋的理由,就是使用人身攻擊或者地圖兵器。

對於論壇的管理者而言,往往都會把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論刪掉,或者因此把對象禁言甚至嚴重的封號,這是基於論壇上討論風氣的考慮,維持良好的討論氣氛,避免雙方陷入謾罵大戰之中。

若是拋卻了在現實管理上的理由,從辯證和邏輯學的角度而言,人身攻擊卻在很多時候都變成邏輯謬誤(logical fallacies)的一種體現。

其二、人身攻擊
人身攻擊的謬誤,即是所謂「因人廢言」之意,是指在討論時針對或提出對方的人格、動機、態度、地位、階級或處境等,從而進行攻擊或評論,並以此當作提出了理據去證明自身說法或者駁斥對方的論證,在此就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誤。

人身攻擊(attacking the person)之個案(注一)
錯謬〔一〕:以攻擊發言人代替攻擊其論點。
例子:張廠長反對陳主任增加成本會計部的建議:「你當然說成本會計十分重要,因為你是會計主任。」

錯謬〔二〕:由回應論點改變為攻擊論點發起人的處境。
例子:你竟相信那些草根階層的說話?

錯謬〔三〕:提出「你也是!」的不恰當反問作論據。
例子:父:吸煙對健康不好!兒:為什麼你也吸?

這些都很常在原評版出現,比較常見的謬誤個案計有:
──說這本書大毒草?那你也寫本看看好了!
──你也看盜貼vip、用著盜版視窗軟件,有什麼資格批評盜版?

值得留意的是,人身攻擊除了會分散注意力,改變話題之外,有時還會犯了性別或種族歧視,比如在討論期間扯到女性的習慣或能力之上。

其三、合理責難
不過,即使從二千年前亞里士多德至到今時今日,人身攻擊的謬誤仍然存在不少值得討論的灰色地帶。

在很多時候,有些人會以為責罵對方或批評對方的人格,便是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誤,這實在是一個非常大的誤解。

哲學家黃展驥認為,人身攻擊的本來性質,是在辨清攻擊的事物、目的、方式以及是否合乎事實及情理的前提下,才能進一步對人身攻擊的好與壞作出判斷。但是很多人並沒有分辨開人身攻擊與人身攻擊的謬誤,同時忽略了合理的人身攻擊的合理存在。(注二)

中大哲學系李天命在講台上亦有提過:「其實只要沒有將品格批判當做駁論的理據,那批判就沒有犯人身攻擊的謬誤。否則的話,父母責罵子女,法庭判辭批評罪犯的操行,便全都犯上人身攻擊的謬誤了。」(注三)

也就是說,合理的責難仍是合理的,只是當用人身攻擊的辦法來否定對方的觀點,或者用人身理由來證明自己的觀點,就會出現人身攻擊的謬誤。

例子一:因為他犯殺人罪,所以他是個壞人。(合理的人身責難)

例子二:他本是壞人,故此就是他殺害某君。(人身攻擊的謬誤)

必須小心注意,即使在辯論中提出的屬於合理責難,然而只要一個不留神,就很容易變成人身攻擊的謬誤。而且這樣很容易招惹對手反感,引來敵對情緒,所以還是盡量避免為佳。

其四、地圖兵器:
地圖兵器(map weapon),全名廣域地圖兵器,簡稱為map炮,源自戰棋遊戲超級機器人大戰系列。

map炮擁有廣大範圍殺傷力,可以一次攻擊複數敵人。而在辯論之中,引申出來就是針對多個對象的謾罵甚至是人身攻擊,當中還有「敵我辨識型」和「無差別亂擊」兩大類別。

例句一:龍空眾全是一班廢柴!(簡易式地圖兵器,不含額外添加物)

例句二:日本人都是畜生,難怪小泉x一郎會做出如此天理不容的事。(地圖兵器pk版,附帶人身攻擊的謬誤)

地圖兵器殺傷力極大,卻很常犯了輕率歸納(hasty generalization)的錯誤,駁斥的辦法很簡單,只需要提出實例反證即可,故此在使用的時候務必小心,切忌犯錯。

其五、簡單總結:
藉由上述的分析,在理性辯論的過程當中,訴諸感性的論點都是不可取的。

無論是選擇謾罵,還是人身攻擊,以至於使出大殺傷力的地圖兵器,都給予中立旁觀者一種老羞成怒的感覺,在技巧、品行、風度和形象幾方面已經完敗,幾乎等同於在辯證期間被「技術性擊倒」。

在另一方的角度而言,這些都是嚴重犯規行為,既然對手被紅牌驅逐出場,基本已經沒有再次與之戰鬥的價值。

大家可能會覺得那些屢敗屢戰的強者很神,進完小黑屋又出,出完又再進過,無數次的結果引來管理員封號,但封完舊號又很強橫地註冊新號……

就仿如……仿如傳說中那隻打不死的小強!

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和一往無前的勇氣是值得鼓勵的,不過再細心想一想,每次都是未戰先敗,或非戰即敗,而且又一敗再敗,這些都著實在難以讓人從心底佩服起來。

正所謂精神可嘉啦,但是鼓舞歸鼓舞,內心還得小小的鄙視一下。

在討論過程中,冷靜、沈著、不生氣、不動怒都是預先必修項目。

只有保持一直沒有進過小黑屋的紀錄,才算是踏進辯論界不敗強者的第一步。

但這也僅僅是第一步罷了,避免人身攻擊的謬誤,不過是辯論中基本的基本。

那麼請問各位同學,你進過小黑屋沒有呢?


附錄
注一:選自-邏輯謬誤 the logical fallacies@http://logic.hkudb.com/

注二:黃展驥,「人身攻擊及其謬誤辨析——略論不相干謬誤」,《人文雜誌》,1996。

注三:戎子由、梁沛霖合編,《李天命的思考藝術》,香港明報出版社,1998。


節錄
《李天命的思考藝術》p214-216
(d)訴諸詆詬之伎
討論時以謾罵或人身攻擊代替講理,讓我們合稱之為「訴諸詆詬之伎」。

(1)人身攻擊的謬誤
這種謬誤可用四個字概括,即:「因人廢言」。在討論中針對別人的品格、動機、態度、階級、種族、處境... ...之類的個人情況進行攻擊或加以挑撥,以此當做提出了理據去駁斥對方的言論,那就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誤。

最常見的一種人身攻擊的謬誤,就是猜估別人的動機或內心態度,然後當做已給出了理據駁倒了對方。指對方「缺乏誠意」、「別有用心」、「要為某某階級服務」,或像甲那樣,指《思辯與宗教》的作者「態度……專橫」、「想稱王稱霸」、「心裏恐懼,由於心知肚明自己的論辯鬆動,一被揭破就不能做教主,所以……」,凡此都是從別人的動機或內心態度來做文章。可略去有關誣捏的問題不理,不可忽略的是:動機態度是一回事,所說的話是否正確是另一回事,不能由前者推論後者(注22)。譬如老太婆對弱智孫兒說:「用香爐灰混了水來喝就能醫好弱智。」儘管老太婆很有誠意,出發點很好,但她的話還是錯誤的。相反,一個心懷惡意的流氓,以無賴的態度對人說:「你烏龜王八蛋連那麼遠的太陽都能看見,竟然他媽的患了近視。」縱使這流氓別有用心,要撩起打架,但如果對方的確能看見太陽而又患了近視,那麼這流氓的話還是真確的(假定「烏龜王八蛋」等字眼只是「語氣助詞」)。

(2)謾罵
關於人身攻擊的謬誤,有一種十分流行的誤解,就是以為責罵或批判人的品格便是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誤。其實只要沒有將品格批判當做駁論的理據,那批判就沒有犯人身攻擊的謬誤。否則的話,父母責罵子女,法庭判辭批評罪犯的操行,便全都犯上人身攻擊的謬誤了。所謂「孔子作《春秋》而亂臣賊子懼」,該罵則罵,碰到品格惡劣的人,口誅筆伐有何不妥?用「虛偽」一詞指稱虛偽,用「狡詐」一詞指稱狡詐,用「倒顛邏輯」四字指稱倒顛邏輯,此之謂真,此之謂如實,此之謂call a spade a spade。假如凡是責罵人就犯了謬誤,那麼當我們責罵人責罵人的時候,我們自己也都犯了謬誤了。

但必須分清「責罵」不等於「謾罵」。以其本質而論,謾罵即是無理亂罵。就其外觀而言,謾罵常現暴跳如雷、氣急敗壞之象,或咬牙切齒、怒不可遏之態,而缺乏從容自信、氣定神閑之風。

謾罵是思考力弱的表徵,是沒有道理的人的道理。幽默諷刺,智者能為,那是紳士式;破口大罵,愚者優為,那是市井式。最可觀的是謾罵者對罵之際,這方罵那方「無賴」,那方罵這方「無恥」,雙方的身份特點均已如實報道了,卻還未見有分析、推理等活動進行。

究竟謾罵與人身攻擊的謬誤之間,有何關係呢?如果對別人的品格、動機等進行謾罵,以此當做駁論的理據,那就同時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誤。另一方面,如果沒有以謾罵充當理據,那謾罵就不算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誤--但謾罵終歸是謾罵(注23)。在討論時,不管有沒有犯人身攻擊的謬誤,謾罵本身已是不合理性法度的。至於謾罵之為粗鄙,之為缺乏教養的表現,則是品行方面的問題了。

注22:「但書」之一:除非能建立起前提與結論的歸納相干性,將有關論證陳構成歸納論證。之二:當結論剛好是一句關於品格、動機等人身因素的論斷時,以同類論斷作前提就未必構成人身攻擊的謬誤;所見的邏輯書和討論思考方法的著作都忽略了這一個要點。另一個被忽略的地方是:在界定人身攻擊的謬誤時,一般只提及就人身因素「進行攻擊」,而遺漏了「加以挑撥」的情況。至於「人身攻擊」與「人身攻擊的謬誤」是否需要作一區分的問題,此處無須申論。

注23:此重言句的作用在於提點或提醒,而非當做經驗事實的陳述,故不屬空廢命題。照此類推。按:本節所論之「謾罵」,或作「漫罵」較妥;今隨俗。

20/9/2006

出處來源:小說頻道-龍晨

-(分隔線)-
定義得非常不錯
若能早發現此篇
敝人可以省下不少紛爭。
真實的考驗自己
http://about7angel.marlito.com/redirect.php?fid=10&tid=530&goto=nextnewset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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